您知道家中每月缴纳的水费构成吗?
您了解不同性质用水如何区分吗?
关于水费构成热点问题,
我们来为您一一解答。
用水性质
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体宿舍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用水,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特种用水:
水费构成
根据《宜昌市物价局关于创建节水型城市落实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宜价管〔2016〕62号)文件通知,我公司供水范围内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我公司根据与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委托协议》,代收污水处理费,依据宜价管〔2016〕65号文件中规定收费标准:居民0.95元/立方米,非居民1.4元/立方米。
根据与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各区税务局、各区环卫管理部门签订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代收协议》,按照宜发改价管〔2019〕25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代收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随水费代收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月用水量平均在1.5m³(含)以下的,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月用水量平均在1.5m³-5m³(含)的,按4.5元/户/月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月用水量平均在5m³以上的,按7.5元/户/月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我公司抄表周期为2个月,因此环卫费每2个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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