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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供水、供气和污水处理行业疫情防控技术指引
发布日期:2020-03-16

一、完善内部制度

  根据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发明电〔2020〕4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供水、供气和污水处理企业应针对行业防疫重点和企业生产需求,按照“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生产保障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五个方面要求,结合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和生产保供工作方案》。

  二、加强人员管控

  严格按照《防控指南》要求,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办公场所疫情防控,针对企业生产运营实际,进一步拓展防控措施延伸面。

  (一)员工健康管理注意事项。

  一是加强员工健康监控,掌握员工社会接触动态和“员工密切接触者(如家属亲朋)”健康状况,每日上报职工健康情况。发现有发热、呕吐、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症状或者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应立即转移至临时隔离点(区域),并立即报告转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二是提前摸排未返岗人员的健康、出行和居家隔离情况等,将人员返岗计划纳入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保供工作方案》,按各地防控指挥部要求抓好落实。

  三是疫情期间涉水、涉气项目建设、应急抢修工程,应尽可能使用固定的外包施工队等劳务派遣人员,并其纳入本企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要加强劳务人员培训,提高人员防护意识,尽量减少施工聚集和扎堆作业,做好一线工人的防护保障。

  (二)内部场所防控注意事项。

  一是严格办公楼和场站门禁管理。除保留必要的消防通道外,保留一条人员进出通道,对所有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采用“非接触式”考勤和服务,停用自动查询机、充值设备、指纹打卡机等“接触式”设备应。水厂、泵站、储备站、门站、液化气站等生产场站应全封闭管理,与生产无关的外来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疫情期间,尽量采取网上、电话业务办理,客服大厅、加气站、液化气站应设置客户等候区,在出入口设立提示牌和防控知识宣传栏,提醒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加强人车引导,保持间隔距离。

  二是尽量避免内部人员聚集。减少差旅,精简会议频次和时长,会议期间应当开窗或开门,建议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充分利用闲置会议室等场所合理配置工位,减少扎堆办公。

  三是做好办公场所通风换气和卫生消毒。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应环境整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环境清扫,消除蚊蝇孳生地,保持下水道通道通畅无积污。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应保持通风,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20~30分钟。使用中央空调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保持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不具备全新风功能的中央空调不得开启运行。加强对场所内通风设备设施巡检,确保各类通风设备正常运转,定期对空调等通风系统清洁、清洗和消毒。便民自助设施应做到“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75%乙醇消毒液每日对办公室、电梯、食堂、卫生间等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表面至少消毒一次,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75%乙醇消毒液对电梯按钮、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表面每日至少消毒三次。人流量密集的场所和使用频繁的设施设备,应相应提高消毒频次。

  四是规范垃圾分类处置,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人员就餐及上下班注意事项。

  一是餐厅餐饮场所(区域)、食堂和茶水间等应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打包和外卖,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应采取分时段、分区域、分批次就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排队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排队时间,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二是注意人员上下班防护。上下班期间均应正确佩戴口罩,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持勤洗手、多饮水的良好卫生习惯。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接触扶手、门把手等后应及时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疫情期间,鼓励企业在工作地点就近统一安排住宿,减少职工外出。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设置可开启窗户或机械通风设备,定时通风。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鼓励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上岗人员,鼓励错峰上班或者分时段上班,尽可能避免公交出行,鼓励职工自驾出行或公司车辆接送。

  三是严肃返岗复工防控纪律。人员返岗严格执行“绿码行、黄码管、红码禁”的标准,领取绿码且体温低于37.3℃的职工,方能返岗服务。领取红码、黄码以及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按规定隔离;重视健康教育,将疫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培训作为复工复产第一课严格落实,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积极开展职工和市民的健康教育。各企业在进出通道口要设立提示牌,提醒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并安排专人对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员进行劝阻和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供水、供气企业要利用营业厅、公众号等对外平台,通过防控知识100问、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护知识。

  三、保障生产运行

  (一)做好水质监测和信息互通。各供水企业要主动同生态环境、水利部门联系,建立水源地预警联动;主动同卫健部门联系,寻求对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的技术和人员支持。水厂内部要加强每日水质检测和结果运用,保证每月42项出厂水水质检测及上报工作不间断。

  (二)加强水厂安全运行管控。在保证水厂工艺运行正常的前提下,保证足够的消毒剂浓度和接触时间。

  一是适当增加药剂投量,控制滤后水浊度在0.3NTU以下。

  二是疫情期间和全面复工后初期,不宜将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回用。

  三是鼓励适当提高加氯投加量,提高出厂水消毒效果。各污水处理企业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工艺参数调整,抓好运营生产,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三)强化便民服务和入户管理。供水、供气企业要保证用户正常充值服务,加大网上缴费和热线服务的宣传力度,注意服务期间的疫情防护。

  一是疫情期间,在保障燃气安全的前提下,供气企业一般不宜安排入户巡检和查表收费等作业,可通过网上、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指导和宣传;遇有燃气泄漏等紧急突发情况,确需入户抢险抢修的,提前报备楼宇管理单位或业主同意,作业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入户作业。

  二是供水、供气企业上门服务时,作业人员须佩戴口罩、手套、鞋套,必要时应当穿隔离服、戴护目镜,遵从楼宇管理单位安排,工作结束后及时洗手消毒。

  (四)制定落实应急处置预案。

  一是强化对重点机构保供。加强对重点保供医疗救治机构、隔离点及重要保供单位周边市政管网巡查频次,采取探漏等方式检查管网完整性,提前掌握管网运行情况,制定应急保供方案。落实“点对点”联络机制,主动了解需求,及时提供针对性水、气保障。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及时。

  二是妥善应对复工达产。全面复工后水气用量突增,供水、供气企业应做好全面达产工作安排,提前做好人员调配和生产、防疫物资储备。做好防疫物资准备,积极采购和储备口罩、一次性手套、84消毒液、75%乙醇消毒液、洗手液、红外体温检测仪、消毒工具等物资,按至少使用一周量储备。有条件的可配备超低容量喷雾器、快速红外热成像体温探测设备等。全面组织开展内部安全检查,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隐患整改,加强高风险场所的安全管理,评估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的时机,确保水厂、管网、燃气设施设备和污水(污泥)处理能稳定高负荷运行。

  三是针对疫情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分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齐应急队伍和设备材料,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各企业应在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社区指导下,设立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单独房间作为临时隔离点(区域),并配备口罩、消毒液、消毒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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