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价格执行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0

一、水价执行情况

1. 依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宜昌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宜价管〔2012〕96号)文件、《宜昌市物价局关于创建节水型城市落实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宜价管〔2016〕62号)文件,我公司从2012年8月1日起至今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水价,目前居民生活用水价为第一级1.37元/立方米,第二级2.09元/立方米,第三级2.81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1.87元/立方米;特种用水4.10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含水资源费0.05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

2. 依据《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城区二次供水建设改造移交后居民供水价格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宜发改价管〔2021〕26号),我司从2021年4月1日起至今,二次供水建设改造移交后居民的供水价格按标准实行1.90元/立方米(含二次加压运行维护费用0.53元/立方米);执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三级阶梯价格标准分别为每立方米1.90元、2.59元、3.27元。

3. 阶梯水价基数的确定:依据家庭户籍人口核定,通常家庭户籍人口3人及以下的用户按照20立方米/月确定基数,无需申报核定户籍人口;4人及以上用户每年一次,年末凭户口薄或居住证的原件到我公司营业网点登记,每增加一人每月水量基数增加6.5立方米。

4. 水价分类中对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特种用水的执行对象为营业性歌舞厅、保龄球馆、夜总会、桑拿、足疗和洗车用水。

5. 我公司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宜昌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宜价管〔2012〕96号)文件要求,对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低保户享受优惠政策,即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5立方米以内的按0.79元/立方米执行,超过部分按正常水价执行。

6. 我公司根据与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宜昌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委托协议》,代收污水处理费;根据与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各区税务局、各区环卫管理部门签订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代收协议》,按照宜发改价管〔2019〕25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代收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除去以上两项代收费用外,我公司没有其他随水费收取的费用。

二、2021年经营情况

1. 2021年全年取水量9367.57万立方米,供水量8153.9万立方米,售水量6041.65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3480.75万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2515.88万立方米、特种用水45.02万立方米。全年售水收入9426.99万元,完全成本9222.29万元。

2. 按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1年全年共检测出厂水902次,管网水766次,水源水537次。出厂水、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和各检测指标分项合格率均为100%。

三、服务信息

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0717-6789111

举报投诉电话:0717-6449145

我公司服务地址:

1.宜昌浦华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客服中心

电话:0717-6449527;0717-6449407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77号

营业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休息)

2.宜昌市市民之家服务大厅

电话:0717-6365917

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

营业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

四、公示方式

公司官方网站(www.07176789111.com)及营业大厅的显示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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